畢業標準 如右擇一通過 (104學年起實施) 一水域活動安全能力(50公尺游泳):須不落地完成,不限泳姿和完成時間。 二綜合健康體能(男生1600公尺跑步、女生800公尺跑步):在9分鐘內完成,女生須在5分鐘內完成;綜合健康體能檢測方法與記錄表如附件一。 未通過時 水域安全 修習一門體育中心開設游泳課程並及格,視同通過50公尺游泳檢定。 綜合健康體能 修習一門經體育中心認定之心肺耐力相關課程(例如:跑步、健走、有氧舞蹈、肌力有氧…等)並及格,則視同通過該項檢定。 例外狀況 如列以下應提出教學型醫院證明或出示身障證明(手冊)或持重大傷病卡: 身心狀況於畢業前仍不適合接受檢測身體質量指數(BMI)大於30者符合規定者免受上述檢定,視同通過體適能指標檢定。 下載 附件一:綜合健康體能檢測記錄表 PG-CS-R-1001-1.pdf